第(1/3)页 警笛声由远至近,警察来了。 人群自动分开,警察进来把俩人贩子拷走了。 当然,秦大野三人也得跟着一起走,得配合调查。 他们也巴不得赶紧走,热心群众太兴奋了。 没办法,平时见不着明星,一见就是俩!还一起并肩作战,这经历的刺激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消退的。 却说到了警局,笔录做的那叫一个痛快。 毕竟案情清晰明了,目击者多了去了,汪霏还用摄像机拍下了全过程。 警方对三人更是极尽夸赞,尤其是对秦大野,虽有轻度批评教育,但主要还是称赞。 是,秦大野的举动非常冒险不假,万一孩子出事了,那就是他的责任,不止要被口诛笔伐,弄不好还得负法律。 甚至从事后分析的角度来说,也可以对秦大野口诛笔伐,事后诸葛亮嘛。 可这也说明这小伙子承担了多大的风险!能把他自己搭进去啊! 就这,他还是站出来了,而且为了吓住歹徒,演的也过于真实了……这小子不是一般人! 总之这事从警方的角度来说,重要的其实是结果,因为人质性质太特殊,是婴儿! 所以就是换了神枪手来,也不敢说万无一失! 的确,神枪手能一枪爆了匪徒的脑袋,但是谁能保证不会摔坏孩子? 万一孩子是头先着地……想想后果都太可怕了。 偏偏俩歹徒的背后是墙,从后面翻墙偷袭也无法确保万无一失,存在惊着歹徒的可能性,而婴儿又极其脆弱。 秦大野的做法,警方也不能用,因为那番话就不是警察可以说的。 警察能做的,通常是用自己换人质,但匪徒肯定不干,婴儿人质多好啊,完全不用担心会被反杀。 唯一的办法,也只有谈判,但成功率难说。 总之这事对专业人士来说也足够头疼。 所以既然成功了,那就是对的! 正因如此,各层面的上级都来了不少,慰问三位英雄。 就着这机会,汪霏提出了一个要求。 摄像机和内容作为原始证据,她愿意尽公民义务配合警方交出。 但是录像内容,她想要翻录的备份。 第(1/3)页